EB-5

EB-5简介

Advantages of EB-5

投资移民项目,也被称为”EB-5”,1990年由美国国会批准成立,旨在通过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和创造就业机会来刺激美国经济发展。投资方式可以是投资创建新的商业企业或是投资资金缺乏的困难企业。美国政府每年授予EB-5签证的名额有10000个。至1992年起,每年有3000个EB-5签证名额预留给了美国移民局(USCIS)授权的区域中心。

EB-5投资者有两种方式可以为自己或直属亲人获得合法永久居民身份: 基本项目和区域中心试点项目。这两种方式都要求为美国境内的商业企业投资50万元美元或100万美元(具体取决于投资是否在目标就业区(TEA))。目标就业区(TEA)的是法定的”农村地区或失业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50%的地区。

只要投资的企业在两年内创造并保持10个全职就业岗位(在某些合理情况下允许超过两年),投资者就可以成为美国条件性永久居民(CPR)。

EB-5的优势

EB-5投资移民签证项目比世界上其他国家的移民项目提供更多优势,更少限制。

  • 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申请人无年龄、学历、商业背景及语言要求。
  • EB-5投资移民签证享有美国居民的教育福利,比如就读州立大学享受同该州居民相同的学费。
  • 临时永久居民签证有居住时间要求。
  • EB-5投资移民享有同美国居民同样的福利(无投票权)。
  • 投资者不受“移民监”限制,可在与EB-5投资地点无关的美国境内任何地方工作、居住,或开办企业。
  • 合格投资者及其配偶和低于21岁的未婚子女都将被授予美国合法永久居留权。
  • 投资者无必须就业的责任和义务。
  • 永久居民无须一直停留在美国境内,可在一定条件限制下回其原籍国工作 (具体限制需咨询移民律师)。
  • EB-5投资项目无需投资移民者参与项目的运营。
  • 若投资者和其家人选择成为美国公民,作为条件性永久居民的时间将被计入总居住时间,用以满足法定的五年居民身份才能申请成为美国公民的要求。
  • 永久居民身份的投资者和家人可以自由回其原籍国访问或者工作,只需保持居住地在美国。